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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接女兒回家時,跳舞的老師說你女兒都會幫忙做家事耶!!這麼貼心,你把女兒教的好好哦!!你是怎麼教的?!...謝謝老師的稱讚。


說實在的,平時我用有點半強迫的方式,再加上國小的家庭作業有做家事這一項,在此感謝學校的用心。


接下來我想說的是,家事是誰的事??是稱謂媽媽的事??還是稱謂老婆的事??還是只要有住在家裡的所有家人的事?? 一般認知都會認為媽媽或老婆的事,對吧??因為在聽到小孩做家事時,我們會稱讚小孩會幫媽媽做家事,在聽到老公做家事時,我們會稱讚此老公會幫老婆做家事。此時我們都在暗示家事是媽媽老婆的事。小孩和老公做家事,稱之為體貼,那媽媽或老婆做家事時,你們可曾稱讚她們很體貼呢??!!


如果一個家沒有稱謂媽媽老婆的人,家事難到就真的沒有人做了嗎??不是吧!!你住在這裡,自然就是你的事。


家庭的維持是很多人的分工和責任,那些都只是分工,而不是推卸責任之後,再把它變成一個鐵的定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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